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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民國志》剛整理好我國司法院、最高法院之淵源,從悠久的歷史探索中華司法的進展:
皋陶乃我國司法鼻祖,其奠定司法制度延續至夏朝終結
● 一、二部曲:唐虞夏士/理官/大理(約西元前2100年至西元前1600年)
東周春秋時代的孔子,在他所在的魯國(約今山東)擔任過「大司寇」
● 三部曲:商周司寇(約西元前1600年至西元前221年)
秦始皇時期的丞相李斯,曾任過「廷尉」一職
● 四部曲:秦漢廷尉(約西元前356年至西元500年)
魏晉南北朝的各自為政,以致司法制度各有差異
● 五部曲:南梁廷尉卿(約西元500年至西元589年)
北齊創設的大理寺及隋朝創設的刑部,影響後來司法千年之久
● 六部曲:隋唐宋元明清大理寺、刑部(約西元500年至西元1906年)
清末民初的最高審判機關「大理院」
● 七部曲:清末民初法部/司法部、大理院(西元1906年至西元1928年)
今日的司法院(由法部/司法部轉型)、最高法院(由大理院轉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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